(全國兩會)一部法律,一張新時代民族工作的“導航圖”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電 題:一部法律,一張新時代民族工作的“導航圖”
中新社記者 徐皇冠
3月12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這一生動鮮活的比喻,已具象化為明確的國家法律。

近年來,中國各民族共同推動經濟繁榮、社會穩定、文化興盛,展現了多元一體的和諧發展圖景。在承繼與啟新的歷史性節點,這部法律正在將中國民族團結進步的個中經驗理路,上升為法律規范與國家意志。其宏闊而明晰的內容,成為一張新時代民族工作的“導航圖”。
以法立本,宣示“向何方”。
從土爾扈特萬里東歸,到云南普洱民族團結誓詞碑“一心一德,團結到底”的誓言,中華民族的歷史在各民族的交融匯聚中譜寫。
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開宗明義,標示新時代民族工作的邁進方向。
以法明路,明晰“如何走”。
隨著中國人口大流動、大融居趨勢深化,當前的民族工作如何開展?該法之中,構筑共有精神家園、促進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共同繁榮發展,三條路徑清晰鋪展。
從推進互嵌式社區環境建設,到提高跨區域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從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到支持民族地區立足資源稟賦并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相關條文既視域高遠,又實在可行。
如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南寧西鄉塘區金陵鎮樂勇村黨支部書記方能烈所說,法律將讓基層辦事有依據、服務有方向。
以法凝心,落實“誰保障”。
法律設“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專章,明晰制度機制,點明協調推動、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等各個主體責任。從干部選任、人才培養、財政投入,到治理機制、風險防范、糾紛解決等,一一載明。
保障安排與結構設置,體現民族工作經驗與法治精神的內在融合。看到各項“剛性支撐”,全國人大代表尹建敏表示,各族群眾干事創業更有底氣。
法者,治之端也。
作為中國民族工作領域的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表決通過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夯實法治根基。其中有方向、有方法,讓民族團結進步道路上的人們信心更足,力量更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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