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訂:為網絡空間用語用字“立規矩”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 曾玥 謝雁冰)當“愛你老己”的網絡熱梗在2025年末席卷社交平臺之際,中國立法機關27日表決通過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訂草案,為網絡空間用語用字“明要求”“立規矩”。
作為中國第一部有關語言文字的專門法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自2001年實施至今已有20多年。其間,信息技術深度融入生產生活,語言文字的使用場景、傳播速度和影響范圍發生巨大變化,法律實施面臨新形勢新任務。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負責人介紹,修訂后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信息技術創新發展,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建設。
近年來,網絡流行語言的創新與變異相伴相生。一方面,生動活潑、富有創造力的表達不斷涌現,豐富了語言文字的表現力;另一方面,一些中英混雜、隨意拼寫、諧音替代、錯別字泛化的現象,也在潛移默化中削弱語言規范。
例如,隨著短劇的爆發式增長,“霸總”“掉馬”“重生”等高頻詞匯引發社會公眾對語言審美和價值導向的擔憂;當網絡游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臟話、辱罵、低俗綽號、錯別字泛濫等語言失范現象日益凸顯;在社交平臺的互動交流中,“黑話”“爛梗”和惡意縮寫污染網絡語言生態……
修訂后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上述現象作出回應。法律規定,網絡文藝節目、網絡劇、網絡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以及網絡游戲等網絡出版物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信息處理和信息技術產品以及政府主辦的或者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門戶網站、移動應用程序等互聯網信息平臺中使用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當符合國家的規范和標準。
觀察人士指出,修訂后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網絡空間用語用字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標尺”,通過明確標準、明晰邊界,推動各方在內容生產、審核和治理等方面承擔起相應責任,更好引導語言文字在規范、文明的基礎上創新發展。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修訂不只適應國內語言文字實踐發展,還更好發揮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國際交流中的作用。新法明確,在境內舉辦的國際展覽、國際會議等,其標識、標牌、宣傳品等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同時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際中文教育應當教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通過國際交流合作促進人類文明交流互鑒。
有評論認為,修訂后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有助于在更廣范圍內更為規范地展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之美,更好推動中外文化交流與文明互鑒。
此外,此次修訂既設“標尺”,也立“戒尺”。新法將“法律責任”單設一章,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明確執法主體,完善批評教育和處罰措施。
專家表示,此次修訂與時俱進,既回應了網絡空間用語用字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也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數字時代的規范使用和創新發展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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