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評:百余人靠作弊“上岸”被開除,給所有考生提了個醒
中新網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 查志遠 實習生 劉曦)一支替考團伙靠著合成照片、假證件和替考“搶手庫”,把考試做成了跨省生意,牟利千萬。
近日,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披露,2014年至2020年,張某潔等人根據考生性別、面容特征和報考考試種類,從“團隊”中選擇面容相似、專業對口的“槍手”替考。六年間跨十余省市實施89次替考,累計獲利千萬余元。案件經廣東省江門市人民法院審理后,百余名考生通過作弊手段入職黨委、政府、公安、農村基層組織等部門,均被開除公職。
這是一起嚴重破壞社會公平底線、戕害國家選人用人公信力的案件,其規模之大、鏈條之完整、后果之惡劣,敲響了考試安全防線與公職隊伍純潔性的雙重警鐘。
值得深思的是,倘若此犯罪團伙未被相關部門查處,這百余名通過作弊手段“上岸”的考生,或許仍隱匿于公共部門之中。
實際上,類似的技術型作弊并非首次出現。2020年湖北監利高考作弊案中,監考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試圖以拍照、假證和無線設備實施作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2023年重慶某教育機構負責人組織研究生考試作弊,利用隱形耳機、無線發射設備和“槍手答題”跨省作案,非法獲利近百萬元。
從上述案件來看,犯罪團伙鉆了技術的空子,是一個重要原因。合成照片蒙混身份核驗,假證件能騙過現場查驗,“槍手庫”能精準匹配考生特點……這些手段暴露出部分考試在身份核驗、監考巡考等技術與管理環節仍存在薄弱之處。
此外,替考團伙能把違法行為做成“長期業務”,還與其鏈條化的運作密不可分。有人負責推廣引流,有人篩選“槍手”,有人制作假證,有人提供技術。
更重要的是,其背后折射出一條從需求、中介、造假、替考到入職的完整黑色產業鏈,以及部分考生和法律意識淡薄者對社會公平底線的公然踐踏。
要徹底鏟除這類違法行為,不僅需要升級技術防線、強化考場監管,更須從源頭治理,加大對組織作弊行為的法律懲處力度,并建立長效的招錄核查與責任追溯機制,讓意圖舞弊者不敢為、不能為。
法律上,《刑法修正案(九)》已增設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對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等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作出專門規定。
上述案件也給所有考生提了個醒,所有僥幸贏得的捷徑,終將成為斷送前途的懸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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