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金融協同 11條措施更大力度提振消費
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化商務和金融系統協作,引導金融機構聚焦消費重點領域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提振和擴大消費。
《通知》圍繞商品消費、服務消費、新型消費、消費場景、消費幫扶等重點領域和強機制、抓落實、促合力等關鍵環節,提出3方面11條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因地制宜推動新型消費發展,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積極探索金融支持首發經濟、綠色消費、健康消費、數字消費、“人工智能+消費”、“IP+消費”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有效舉措,提供更具多樣性、差異化的金融服務等。
《通知》提出,強化政策合力。鼓勵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積極開展促消費活動,與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更好激發消費潛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運用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紅包提升促消費政策實施質效。結合地方實際探索運用融資擔保、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加強財政、商務、金融政策協同配合,引導信貸資金加大向消費重點領域投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多種方式支持參與康養、文旅等消費重點項目和數字、綠色等新型消費領域。
對于加大消費重點領域金融支持,《通知》提出,升級商品消費。加強大宗耐用消費品、數碼產品等消費金融服務,挖掘商品消費升級潛能。推動金融機構與平臺、重點商戶合作,走進商超賣場,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機銀行、數字人民幣等產品服務模式,更好滿足消費者換新需求。根據客戶還款能力和信用情況,合理確定貸款發放比例、期限和利率,落實好個人消費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差異化政策,加快推動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發展。適當減免汽車以舊換新過程中提前結清貸款產生的違約金。加強金融機構與內外貿一體化重點企業和平臺對接,提供境內外交易撮合服務,完善跨境供應鏈融資模式,支持更多企業內外貿一體化經營,擴大內貿險承保規模,支持更多優質外貿產品進入國內市場。
《通知》提出,擴大服務消費。結合家政、住宿餐飲、文體娛樂、教育、旅游、養老托育等重點服務消費發展趨向和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多嵌入消費場景、融入消費生態。用好用足服務消費與養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在自主決策前提下加強對接服務,積極向服務消費領域和養老領域經營主體發放貸款;建立健全重點企業、項目和活動推介機制,主動向金融機構推送。對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郝宇彪建議,重點針對服務消費與養老消費領域加大支持力度,除針對消費者出臺優惠措施外,還應該從供給端針對相關企業發展需求強化相關財政支持政策和結構性貨幣政策支持力度,以提升供給與需求的匹配度,促進國民經濟循環暢通。
《通知》還提出,因地制宜推動新型消費發展,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積極探索金融支持首發經濟、綠色消費、健康消費、數字消費、“人工智能+消費”、“IP+消費”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有效舉措,提供更具多樣性、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與社交電商、直播電商等開展合作,開發適應互聯網特點的業務模式。支持金融機構加強與實體零售、電商平臺合作,擴大“一站式”金融服務。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適度擴大客戶范圍,下沉服務“長尾”客戶,增強可獲得性和便利度。支持金融機構、大型企業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擴大消費積分應用。
對此,天津財經大學教授孫正建議,推動新型消費發展,可探索適配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消費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財政激勵方式,構建更具包容性和前瞻性的財稅制度。同時,完善對平臺型、技術驅動型、內容型消費模式的稅收規則指引,明確平臺服務費、技術服務、數字內容等收入和成本費用的稅務處理規則,減少合規成本。引導企業和平臺加大對新型消費模式的投入,對首發活動、數字消費節等實際形成交易規模與示范效應的新型消費項目,給予財政資金定向支持,因地制宜支持新型消費場景落地。此外,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政策協同,支持金融機構開發面向中小商戶和個體經營者的信貸產品。探索將財政補貼、消費券與數字人民幣、平臺積分等數字化工具相結合,實現補貼資金與消費用途、消費場景的精準綁定。
北京商報記者 劉洋 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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