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商品房預售與封頂與否無關
在121號文件正式執行之前,商品房預售證與銀行按揭直接掛鉤。也就是說,商品房只有拿到了預售證,商業銀行才可以為買房者提供貸款。121號文件讓二者脫鉤。
“既然建設部門允許這個項目進行預售,為什么又不讓做期房的房貸業務了呢?”樓市分析專家李小寧說,現在開發商處于兩難境地。一方面未封頂樓盤的開發商手里握有預售證,另一方面絕大多數購房者都需要貸款才能購房,而銀行恰恰停止了對未封頂樓盤的個人貸款發放。
那么,什么樣的樓盤才能夠取得預售資格?未封頂樓盤預售是否符合規定?
記者找到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這項1994年制定并先后于2001、2004年修訂的部門規章,是這樣對商品房預售資格進行規定的: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從這三條來看,并未涉及樓盤封頂與否。也就是說,樓盤不封頂,并不意味著不能銷售。
其實,對于商品房預售條件,全國各地的規定并不完全相同。深圳市于2005年7月作出規定,多層(7層以下)商品房項目必須完成結構工程并封頂才能預售,高層(7層以上)商品房想要預售則必須完成2/3結構工程。但在北京市建委規定的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提交的10份材料中,缺少對于封頂問題的規定。
記者在北京了解到,如今許多拿到預售許可證但房屋尚未封頂的樓盤,都暫停與買房者簽訂合同,只要求購房者交一定數額的定金,“大概要一兩個月后才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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