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年03月05日 19:1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近日,廈門郵輪港海關在執行出境航班監管任務時,發現一名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的旅客行李機檢圖像異常,疑似有大量陶瓷制品。開箱查驗后,現場關員在其行李中發現瓷器、馬燈等物品共76件,款式各異、釉彩紋樣具有古韻,疑似文物,經專業機構鑒定均為一般文物,其中1件為清代制品,75件為民國時期制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違反相關規定,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該關已暫扣上述物品,等待進一步處置。
(李思源 湯斯泓 視頻來源 廈門郵輪港海關)
責任編輯:【羅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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