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請介紹下我國現階段監管和執法工作體制的特色?
尚福林:一是實施“查審分離”行政處罰執法制度。違法案件調查由稽查部門實施,創新建立“行政處罰委員會”這一專職機構負責處罰審理,由一批具有法律專業知識背景和市場監管實踐經驗的委員,借鑒采用法院合議庭集體討論、合議決定的方式審理案件。
二是落實“決策分工”的行政許可實施制度。除了要求在審核部門建立起“雙人制”、“會議制”等一系列分工制約的工作制度,還在股票發行和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等市場最為關注的領域,建立了由會計師、律師等市場專業人士組成的“證券發行審核委員會”、“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進行許可審核的制度,委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增加其責任感,增強社會監督力度,以確保行政許可集體決策和專家把關,形成了行政許可全流程的有效制約。
三是強化“監督制約”的行政復議功能。我會成立了有證監會以外專家參與的行政復議委員會,參與復議案件的審理,保證行政復議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性,有效監督我們的執法工作。6年來,我會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50余件,其中做出撤銷、變更決定的22件,變更比為14.67%,有效發揮了行政復議對前端執法行為的監督作用。
證券時報記者:在資本市場依法行政中,證監會摸索出哪些有特色的做法?
尚福林:在全面推進資本市場依法行政的過程中,我們確實形成了一些有特色的做法。
一是大力推進立法。先后推動修訂、制定公司法、證券法、基金法和期貨交易條例,特別是推動修訂刑法嚴厲打擊了侵占上市公司資產、背信行為等犯罪行為,為資本市場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基礎。隨著市場的發展情況的變化,我們還要繼續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
二是嚴格規范執法。我們立足于制衡約束行政權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查審分離體制、創設了行政處罰委,規范執法程序等等,適應了市場發展的內在需要。
三是特別強調透明、公開。包括執法依據的公開、行政審核流程的公開、行政決定的公開等等,促進提高了資本市場和監管執法工作的透明度,增強了市場對監管機構的監督。
四是高度重視普法工作。通過加大投資者教育培訓力度,在行政處罰決定中強調“說理”,提高了市場主體的法治意識。尤其是,在立法過程中強調公眾參與,在公布草案的同時,通過新聞稿進行解釋說明,事實上,征求公眾意見的過程也是向社會普法的過程,促進社會對資本市場改革措施和相關制度的理解。通過普及法律工作,資本市場依法運行、遵紀守法的理念、意識得到明顯增強。
總的來看,我們在依法行政方面雖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目前的市場還是發展中的市場,受各方面因素影響也比較大,我們所做的工作仍然還是比較初步的。隨著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的不斷完善,我國資本市場規模迅速擴大、參與主體大量增加、廣度深度不斷拓展、產品業務創新日趨活躍,市場運行的環境和基礎正在發生重大而又深刻的變化。特別是國民經濟發展方式和結構調整的新的形勢,對于資本市場的改革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資本市場是規則導向的市場,法治是市場成熟發展的必要條件。我們越是希望市場發展,越是希望市場機制有效,越是需要依靠法治,越是需要強調依法行政。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努力把中國證監會的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于 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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