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昨日表示,截至7月14日,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的全國22個省區市,已全部取消了地方實施的優惠電價措施。目前,所有高耗能企業開始執行新的差別電價政策。據統計,此次取消優惠電價共涉及金額150多億元。
GDP減排任務艱巨
按照“十一五”目標,2006年至2010年底五年內,我國單位GDP要實現減排20%,污染物排放減少10%。目前污染物排放的任務已基本提前完成,但節能的工作進展緩慢,截至去年單位GDP能耗僅減少14.38%,離20%的目標還很遠,尤其今年一季度國內的GDP能耗不降反升3.2%。
為了保證“十一五”目標完成,此后國家發改委就促進節能減排工作做了專項部署。5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就聯合下發文件,開始在全國清理高耗能優惠電價,以淘汰一些落后產能。按照檢查的規劃,相關部門還將對超過耗能的企業實施懲罰性電價,超過耗能一倍的企業將比照淘汰類企業的電價標準執行。此前一些地方為了保證地方經濟的發展,擅自出臺了一些對高耗能行業的優惠電價政策。
發改委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這標志著自5月份發改委、電監會和能源局開展的取消優惠電價檢查行動取得了實質進展,對當前的落實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意義重大。
問題企業負責人將被追究行政責任
發改委表示,目前,所有高耗能企業開始執行新的差別電價政策。
統計局本周發布數據顯示,“十一五”前四年單位GDP能耗下降15.61%,今年單位GDP能耗需下降5%左右,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還須下降7%。上半年中國能源消費同比增11.2%,GDP增11.1%,單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09%。
對此上述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取消對高耗能的優惠電價對GDP單位耗能的降低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防止出現反彈,發改委還將對各地取消越權優惠電價情況進行跟蹤督察,對部分地方存在的自備電廠、地方獨立電網自行優惠問題予以糾正。同時,將建立和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加強責任追究,對于此次檢查中出現反彈的地方和單位,發現一起,通報一起,不僅要采取嚴厲的經濟處罰措施,還將提請監察部門追究有關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的行政責任。(記者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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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何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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