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為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進一步促進節能降耗,保障“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如期完成,從8月1日起,海南在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的基礎上,對超能耗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
海南省物價局聯合海南電監辦發出通知,自8月1日起,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在現行目錄電價的基礎上,超過限額標準一倍以上的,水泥及其他行業每千瓦時加價0.80元,鋼鐵行業每千瓦時加價0.50元。(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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