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二月八日電 臺北消息:臺灣“教育部”修正了香港澳門居民赴臺就學的有關規定,小幅放寬對港澳學生在港澳連續居留年限的要求。
報道說,此舉是為了吸引更多港澳學生赴臺就學。
“中央社”八日報道,相關規定修改后,港澳學生申請赴臺就學須在港澳連續居留的年限,從八年調整為六年。
同時,港澳學生赴臺就讀初中,畢業后享高中職、“五專”(指初中畢業后報考的專科學校,修業五年,畢業后取得副學士學位)免試申請分發權利,但公立高中限定分發華僑高中,私立學校只要取得學校同意函,即可分發。
不過,報道也介紹,申請赴臺就讀大學醫學系、牙醫系與中醫學系仍維持原有的八年居留年限的限制。
“教育部”大陸小組執行秘書林淑貞介紹,二00五學年度,在臺灣就讀的大學一年級新生中有香港學生一百五十四名、澳門學生五百一十三名。
報道指,相關修正還增列一項,港澳學生因故自愿退學返回港澳,且在臺灣停留未滿一年者,可重新申請來臺就學,但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