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職業背債人”的灰色產業鏈
央廣網北京12月9日消息(記者劉保奇)在銀行的日常工作中,擔任銀行惠農專員的陳晨表現出了極為異常的狀態:上班期間,他時常哈欠連天,整個人昏昏欲睡,而且身上總是散發著濃濃的酒氣。
這般反常的舉動引起領導杜威的注意。杜威想的是,以陳晨現有的收入水平,根本難以支撐起如此高消費,可他卻頻繁設宴請客。于是,他安排相關人員對陳晨經手的貸款客戶展開全面調查。
一番調查之后,驚人的真相浮出水面:多名貸款人竟憑借虛假材料成功從銀行獲取貸款,其中不少貸款已然出現逾期未還的情況。于是,銀行決定向警方報案。
河南登封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報案稱,該銀行發現有20余名貸款戶涉嫌使用偽造的公積金繳納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虛假證明等文件,對該行實施了貸款詐騙行為。警方在對相關貸款資料進行細致審查后,認定此案已涉嫌犯罪,隨即立案偵查。
隨著調查深入,案件細節逐漸清晰。經查明,在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這段時間里,犯罪嫌疑人常坤等人糾集在一起,通過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廣泛發布信息等方式招攬生意,逐步發展了20余名下線成員,從而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非法貸款中介團伙。他們采用在全國范圍內拉客的模式,專門尋找那些征信記錄良好、被稱為“純白戶”(即無不良征信記錄)或“小花戶”(僅有少量信貸記錄)的人員作為背債人,為其辦理貸款業務。
銀行信貸員是成功辦理貸款的關鍵一環。事后,負責上述貸款的銀行信貸員陳晨坦言,他在辦理這些客戶的貸款業務時,對方給予一定提成作為回報。
正因如此,陳晨在審核過程中不再仔細核實客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而是機械地把提交上來的材料完成審核流程。“當時我就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他說。
包裝
53歲的王克飛是陳晨眾多貸款客戶中的一員,同時也淪為了一名“背債人”。
這一切來自看似平常卻又暗藏玄機的偶遇。2020年5月,王克飛與同村的魏強不期而遇。彼時,魏強主動詢問王克飛是否有意辦理貸款,并信誓旦旦地承諾:“等貸款順利批下來后,只需支付3個月的利息,本金不用還。”這般誘人的條件,讓王克飛心動不已。
魏強進一步勸說:“我能幫你搞定100多萬元的大額貸款,但收取費用是貸款金額的一半。你拿到這筆錢,無論是用來做生意還是做投資,要是賺了錢,按時還給銀行;即便賠了本,這個貸款也不用償還,最壞的結果是被拉進銀行的黑名單。”
對于年過五十的王克飛而言,他深知自己年事漸高,體力每況愈下,而兒子僅有10多歲。想到孩子結婚時,自己可能已是古稀之齡,若拿不出錢來操辦婚事,肯定心有不甘;更何況妻子還身患疾病,家庭開支巨大。
“我就是為了弄錢。”在重重困境之下,王克飛答應了。
不久,魏強致電王克飛,約他去銀行打印征信報告并辦理銀行卡。大約等了20天,魏強再次來電,告知王克飛當天在新密可以辦理貸款業務,讓他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和征信報告。
隨后,孟偉上門接走了王克飛。孟偉是河南焦作市人,2004年高中畢業后,便奔赴深圳打工謀生,后來回到家鄉做生意。自2019年6月起,他開始涉足貸款中介領域,通過為他人牽線搭橋賺取提成。
孟偉向警方交代,他的業務模式主要是看到別人在朋友圈發布的貸款廣告后,將潛在客戶的基本信息轉發給對方進行審核。通常情況下,這些客戶需要具備一定信用記錄,且近半年內的征信貸款次數不超過6次;年齡范圍大致在25歲至50多歲之間,并且沒有穩定職業。
在王克飛與孟偉碰面后,孟偉首先確認是否帶齊了身份證、征信報告、銀行卡和戶口本等材料。緊接著,孟偉遞給他一本假離婚證,并叮囑說:“辦理貸款時要用到這個,你得說已經離婚了。”
王克飛家位于禹州市花石鄉的一個普通村莊,距離登封市不足百公里。在前往新密的路上,孟偉交給王克飛一張紙條,并要求他牢記上面的內容,以便在貸款時能夠準確無誤地回答提問。紙條上清晰地寫著王克飛虛構的工作單位——新密職教中心及對應的住址。擔心王克飛記不住,孟偉讓他反復背誦。

事后,魏強向警方交代,他曾為了幫助某個貸款戶提升形象,特意準備了一身得體衣服,希望該客戶能在辦理貸款時給人一種富裕的印象,從而增加成功放款的概率。
那天,王克飛被人駕車帶到了新密的一個房間里辦理貸款。剛進門,他發現屋內擠滿了同樣前來辦理貸款的人,大家只能排起長隊依次等候。輪到王克飛時,他把準備好的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在回答問題環節,他按照事先背好的內容,順利完成這個流程,然后便是簽字環節。簽完字后,王克飛來到樓下等待貸款審批結果。不久,10萬元的貸款審批通過了。然而,王克飛卻發現到手的錢僅有3.1萬元。
面對巨大的差額,王克飛詢問原因。對方解釋要扣除手續費、資料費和半年利息。“既然這貸款不用還了,拿到這一筆錢也挺好。”王克飛便外出打工。
在這段期間,魏強與他再度取得聯系,依舊表示不用償還貸款,而且這次所能獲取的資金數額較上次更為可觀。他們故技重施,在南京某銀行申請了一張額度高達30萬元的信用卡。待貸款審批通過后,王克飛卡內僅余下約12萬元,而其余的錢已被魏強等人刷走。
圍獵
在這起“職業背債人”案件中,魏強的上線人物是孟偉。2019年6月,彼時的孟偉加入了一個微信群,群內大肆發布各類廣告,其中不乏宣稱辦理信用卡、申請貸款便能輕松獲利的信息。
隨著交流的深入,孟偉慢慢摸清了門道:“原來充當中介,協助他人辦理信用卡與貸款業務,竟能從中獲取一定比例的返點。”基于此,他主動添加了群里一些信貸公司工作人員的微信聯系方式。常坤便是其中之一。
常坤在此案件中扮演著策劃者的角色。早在2007年,他因實施盜竊行為,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到了2012年,又因同樣的罪名,被鄭州市某法院再次判刑兩年。此后,他于2018年開始涉足信用卡、借唄、花唄等金融領域。直至2021年6月,他轉而投身租車門市的經營。
據常坤供述,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他結識了新密某銀行的員工魏明,得知該銀行推出的“XX貸”產品僅需提供收入證明即可申請,且每筆貸款額度高達10萬元。由于日常業務原因,他結識了許多有貸款需求的中介和個人客戶,這讓他嗅到了“商機”,萌生了借此撈一筆的想法。
“我注意到‘XX貸’僅憑收入證明就能輕易獲批,便與魏明商議合作開展此項業務。”常坤說,當時兩人分工明確,魏明負責內部審批環節,確保貸款能夠順利通過,而他負責在外尋找符合要求的貸款申請人。如此一來,一個完整的操作鏈條就此形成。隨后,他將有關辦理貸款的信息廣泛傳播于微信群和朋友圈。正是在這個時候,孟偉主動與他取得聯系。鑒于孟偉是一名資深的貸款中介,對整個流程較為熟悉,雙方的合作可謂水到渠成。
按照他們的運作模式,孟偉先通過下線中介廣泛搜集客戶資源,然后將收集到的客戶資料提交上來。常坤對這些資料進行嚴格篩選,挑出符合條件的人選。接著,孟偉帶領選定的貸款客戶前來辦理手續,由他和魏明現場協助客戶提交申請材料。一旦貸款審批成功發放,依據事先約定,孟偉或其下線中介會陪同客戶前往銀行取出約定好的服務費、利息等費用。之后,他們暫時幫客戶墊付幾個月的利息,以此規避銀行的風控監測期。在此之后,他們便撒手不管,至于到期后客戶能否按時還款,那就完全取決于客戶自身了。
警方偵查發現,常坤等人利用自制的虛假“支付寶”應用程序,非法獲取公積金繳納截圖,精心炮制假收入證明、房產證等材料。借助這些偽造的文件,他們幫助貸款人員虛構公積金繳納記錄,偽造工作證明,肆意篡改銀行交易流水數據,還組織話術培訓,最終在銀行信貸工作人員的配合下成功捏造出虛假的信用報告,使得那些所謂的“背債人”得以蒙混過關,順利獲得相關金融機構的信任并成功申領貸款。
“這件事能否做成,關鍵在于信貸員的那一關,所以我必須想辦法結交并拉攏他們。”作為常坤“合伙人”的吳鵬飛說。
吳鵬飛交代,這些資料都是偽造的,稍有不慎就會被識破。只有把他們變成“自己人”,整個計劃才能得以順利實施。
基于成功經驗,吳鵬飛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攻略”。他們通常會先以聚餐等社交活動為紐帶,與銀行信貸員增進感情;緊接著,他們以高額提成作為誘餌,促使對方答應參與其中;最后,再詳細傳授具體的操作手法,以免因失誤而暴露破綻,被銀行察覺。
吳鵬飛供述,在2019年至2021年這段時間里,他們在微信群中搜索并添加各大銀行的客戶經理為好友,而后通過宴請等方式拉近關系,并以高額提成作為承諾,誘使多家銀行的工作人員在明知貸款客戶不具備貸款條件的情況下,仍協助其偽造證明材料,從銀行騙取貸款,然后共同分贓。
案發
河南某銀行工作人員陳晨便是“圍獵”對象之一。2017年年底,陳晨經第三方勞務派遣的方式進入了某銀行新密支行,擔任惠農專員一職。
陳晨回憶,在2020年5月的時候,他察覺到“XX貸”業務存在著明顯的審核漏洞。彼時,申請該貸款時不用再提供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的原件進行拍照上傳,只需在掃描并填寫相關信息后,由他先行審核,再提交至系統進行二次審核。只要申請人的征信狀況良好,基本都能順利通過系統的審批,從而成功辦理貸款。
陳晨的第一個客戶便來自常坤。具體操作流程是,客戶掃描他所專屬的放款二維碼,掃碼完成后,再按照要求提交一系列資料,包括工作證明、收入證明、身份證和戶口本等,并將這些資料拍照上傳至特定系統。掃過專屬二維碼的客戶信息都會匯總到系統中,他便能查看到相關客戶的詳細資料。
陳晨說,他依據申請貸款時所填寫的電話,分別與工作單位及貸款戶本人取得聯系,主要詢問貸款的具體用途。在確認相關信息后,他便通過了審核,隨后點擊提交進入系統審核環節。只要貸款申請通過系統審核,即可獲批放款。其中,他僅有一筆貸款金額為8萬元,其余貸款金額均為10萬元。按照約定,常坤按每筆貸款金額的2個點作為提成支付給他。隨著業務發展,常坤把他辦理貸款的提成提高到了4個點。
事后,陳晨說,他經手辦理的貸款中,存在提供虛假工作單位和虛假收入證明的情況,涉及客戶共計29戶,貸款總額大約為290萬元。在這29戶中,15個客戶由常坤介紹,而他自己拓展的客戶約有10人,另外幾人則是通過他人介紹而來。
“當時我并沒有過問常坤所介紹客戶的實際情況。”陳晨坦言,“我清楚他手下有不少中介在幫他尋找客戶,而且這些客戶通過我辦理貸款,我就能獲得相應的提成。所以,對于這些客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我并未加以深究,只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但這件事最終還是浮出了水面。陳晨介紹,2020年9月,銀行察覺到異常,在他經手辦理的“XX貸”業務中,竟有31位客戶的工作單位信息存在虛假情況。隨后,銀行展開了更為細致的貸款審查工作,結果查明有29位客戶的工作單位確系偽造,其中2位客戶因特殊情況被剔除。發現問題后,銀行著手督促相關方進行清收工作。
陳晨記得,當時銀行專門成立清收小組,小組成員包括他和魏明。在此情況下,他便積極聯系常坤,要求其配合開展催收事宜,目的是讓那些以虛假工作單位和收入證明申請貸款的客戶提前結清款項。與此同時,他的“XX貸”業務辦理權限被銀行收回。
陳晨表示,為了盡可能高效地收回貸款,常坤曾向他提議,讓這29個貸款戶轉而申請該銀行的另一個線上產品“XXX貸”。待申請獲批后,再用這筆新貸款來償還他們此前所欠的貸款。鑒于“XXX貸”的申請門檻相對較低,陳晨便將行業內申請“XXX貸”的專屬二維碼提供給了常坤,由后者負責與貸款戶溝通并協助辦理“XXX貸”業務,以便用這筆資金償還原有的貸款產品。最終,大約有8個客戶成功辦理,涉及金額約30萬元,而這些資金也都用來償還了原先的貸款產品。即便如此,在完成一系列清收措施后,仍有大約30萬元的貸款未能收回。
2020年底,吳鵬飛告知大家,暫停此項事務的處理,原因是銀行已發現貸款信息存在造假行為,決定不再繼續辦理此類貸款。
事后,陳晨被銀行開除。他表示:“從那時起,我不再與銀行方面保持聯系,對于后續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我就不知道了。”
警示
“我們心里都清楚,貸款戶根本還不上錢,而他們也清楚自己沒有任何還款能力。”吳鵬飛說,因為貸款戶大都是沒有任何資產的純白戶,沒有穩定經濟收入,甚至大部分貸款戶都是套空了所有信用卡、金融貸等貸款,靠著“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維持生活,根本沒能力償還貸款。在貸款前,貸款戶也都知道這個情況,不然不會讓他們抽走那么高額的提成,還愿意背貸款。
吳鵬飛表示,有些銀行貸款期限是一年時間,在這個時間內,背債人不可能有一倍以上的回報率。比如,貸款戶貸款10萬元,他們層層抽成后,客戶到手只有5萬元左右,而貸款戶知道在一年內不可能賺取超過5萬元的利潤。
“背債人只要能弄到錢,他們不在乎什么后果,更不要說能不能償還貸款。”吳鵬飛說,貸款戶和他們都是同樣心理,經不起金錢誘惑,從而不考慮法律風險。
孟偉說,當銀行在客戶貸款造成逾期時進行催收,中介都讓客戶承認辦理貸款,然后就找各種理由說沒錢償還,以后有錢再還,最后都不了了之。因為這些貸款客戶沒有任何收入和資產,而且還欠著各種銀行貸款、金融借款,銀行根本催收不到錢。
在河南登封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劉永博看來,犯罪分子在騙取貸款后,會故意償還幾個月利息,目的是規避銀行的風控系統。然后,他們把背債人偽造成生意投資失敗、家庭變故等原因導致貸款無法償還的假象,讓金融機構民事起訴,以此掩蓋自己的犯罪行為。
背債人王克飛貸款的產品是一款助農貸款項目。劉永博表示,這款貸款產品的放款相對較快、簡單。由于金融機構未對接政務信息平臺,依據貸款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為主向銀行申請,偽造的資料能通過銀行審核。
針對此類案件頻發,劉永博表示,首先,對新推出的貸款產品,金融機構的審核機制設置不健全,給了非法中介可乘之機。其次,銀行對內部工作人員監督不嚴格,導致銀行工作人員和非法中介里應外合地騙貸。再者,大部分貸款為線上貸款,但線上審核未對接相關的政務大數據信息平臺,對貸款戶提交的個人資料無法辨別真偽。最后,部分信貸客戶經理思想放松,認為只要系統審核過了就能發放貸款,逾期、遭遇騙貸是系統責任。
對此,在劉永博看來,一是金融機構應完善審核制度,對接相關政務大數據平臺,并加強銀行內部人員監管。二是加大宣傳防范,背債人絕大多數來自農村偏遠地區,對各類法律、政策了解滯后。三是金融機構發現中介騙貸行為后,因顧慮績效考核等情況,大多數金融機構選擇民事訴訟,而不是到公安機關報案,變相隱瞞了犯罪行為,所以可以建立警銀聯合工作機制,對異常貸款加強審核,做到“打早打小”。
王克飛成為背債人后,貸款利息僅償還3個月便逾期了。在王克飛看來,他申請信用卡留的電話號碼在辦完貸款后就不再使用了,再加上填的工作單位和住址都是假的,銀行不會聯系到他。
“銀行催款的時候,中介讓我說肯定還錢,但現在沒錢。等掙到錢了,就把錢換上,這樣拖著銀行就可以了,而銀行最多把我拉進黑名單,然后限制高消費,坐不成高鐵和飛機,但我都用不到這些。”王克飛說。
事后,王克飛向記者理直氣壯地表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只要我掙到錢,肯定會把錢還給銀行。”
然而,當記者被問及是否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時,他的語氣明顯緩和,坦言“知道這是違法。當時面對金錢誘惑,腦子一熱沒控制住自己,才做了這樣的事”。
(文中王克飛、陳晨、魏強、孟偉、吳鵬飛、魏明均為化名)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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