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問:商業賄賂行為在一些行業、領域已經很普遍,但近年來公安機關查辦的此類案件數量相對較少,請您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在專項工作中應采取哪些措施解決公安機關案源不足的問題
答:應當講,公安機關對打擊商業賄賂犯罪工作是重視的,打擊的力度也是逐年加大,并取得了一些戰果。據不完全統計,2000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犯罪案件2529起,共立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案件564起,無論從立案數、破案數還是打擊處理人員數量都是呈逐年上升趨勢。但是,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這個統計數據并不能真實反映近年來我國商業賄賂犯罪的客觀狀況,在一些行業和領域,商業賄賂在某種程度上成為“潛規則”,已是不爭的事實,應當說,犯罪形勢十分嚴峻,目前我們查辦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造成我們查辦案件數量相對較少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刑法的相關規定相對滯后、移送渠道不暢、執法部門在犯罪主體的認定、案件的管轄、追訴標準、證據要求等方面認識不同造成打擊不力的問題,也有從業人員和群眾對相關法律規定不了解,舉報、投訴較少的因素,加之此類犯罪行為隱蔽性強、手段復雜多樣,偵辦工作難度大以及公安機關自身警力緊張,經費匱乏等諸多因素的制約。針對目前這種情況,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打擊商業賄賂犯罪專項工作中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有效解決案源不足、渠道不暢的問題。一是加強對本地區商業賄賂情況的調研工作,摸清商業賄賂的總體情況及其在不同行業領域的規律、特點,分析研究公安機關打擊商業賄賂犯罪工作存在的問題、原因,及時提出工作對策和建議;二是對近年來信訪舉報反映的商業賄賂線索以及已辦結案件或在偵案件中發現的商業賄賂線索進行認真梳理匯總,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查處;三是以各行業、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為契機,主動調查了解重點行業、領域存在的商業賄賂情況,對自查自糾和專項檢查工作中發現和移送的涉嫌犯罪線索及時受理,依法查處;四是充分利用和完善現有信訪舉報系統,開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傳真、郵箱地址,進一步暢通案件舉報渠道;五是加強情報工作,提高公安機關主動發現和打擊的能力。
五、問:查處商業賄賂犯罪案件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很強的工作,公安部就打擊工作中如何準確把握政策、嚴格依法辦案方面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商業賄賂犯罪案件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查處工作政策性強,對依法辦案的要求很高,公安機關偵辦工作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發展穩定的大局,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對此,中央明確提出在查處商業賄賂案件中,一定要把握好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打擊商業賄賂犯罪專項工作中既要堅決果斷,又要慎重穩妥。案件查處工作要從大局出發,堅持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正確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突出重點,區別對待。要突出打擊重點,懲辦少數,教育挽救大多數,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一時難以區分罪與非罪的,要及時請示報告。案件偵辦工作中,各地公安機關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對商業賄賂行為定性處理,正確區分正常的商業交往與不正當交易、違法違紀與犯罪的界限,分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時限辦案,嚴格適用強制措施特別是羈押性強制措施,提高人權保障意識,切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手續完備,實現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的統一,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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