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一些小中大學的教師在從事本職工作之外,還會在一些校外“提高班”“輔導班”“補習班”兼職任教。而通過兼職獲取的“工資外收入”因其隱蔽性而成為了稅收工作的難點。
據新華網報道,北京市稅務部門近日指出,有必要加強對教師“工資外收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
2002年,國家稅務總局將教師列入九類高收入人群,作為重點管理對象。
據了解,一般中小學的數學、英語、物理等主課老師,在校外代課時每小時要向學生收取50元至100元,部分重點學校畢業班帶課的授課老師則大大高于此。有的老師同時教授幾個甚至十幾個學生,每次帶課都在兩小時左右,周末時一天少說也有兩三撥。音樂、美術、書法等的特殊輔導,收費更高。這樣下來,一些教師的工資外收入早已遠遠高于工資。而與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2003年,海淀區教師在校外通過家教、代課、辦班、出外講課等取得的額外收入所繳納的稅款卻是少之又少。
稅務人員認為出現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有:一、教師對國家稅法不了解,也不知道如何辦理納稅手續;二、教師獲取工資外收入途徑隱蔽并多采用現金交易,稅務部門很難掌控;三、教師校外兼課大多對所在工作單位保密,稅務部門很難通過其單位摸查教師代課情況;四、部分教師明知故犯,偷漏稅款。
北京海淀地稅局副局長陸坤建議,應盡快通過法律手段,規范家教市場,健全國家信用體系,逐步取消現金交易。
陸坤說,2003年4月,海淀地稅局向轄區100位教師贈送了免費的稅務專用電子郵箱,根據需要,定期向教師發送有關納稅知識的電子郵件。同時,海淀地稅局網站也與北大、人大等高校校園網進行了鏈接,教師可通過網絡隨時了解與自己有關的納稅知識。(來源:新華網、記者:李民、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