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執法亂象必須露頭就打
本報特約評論員
隨著專項行動不斷深入,全國涉企行政檢查數量大幅下降,精準發現問題水平有效提升,為企業退還違法收費、依法變更或解除凍結賬戶,解決了一批企業關切的執法標準不一致、信用修復難等急難愁盼問題,動真碰硬整肅執法隊伍紀律作風,依法查處一批執法不作為案件,將一批不具備執法資格、嚴重違規人員清除出執法隊伍,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專項行動的成績有目共睹。然而,我們也要意識到,專項行動從個案整改上升為全域治理,系統破解涉企行政執法問題亂象還需要久久為功。
10月13日,司法部發布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旨在推動各地加大對違法執法行為的追責問責力度,將專項行動的整治成效切實轉化為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行政檢查是行政執法主體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重要方式,對引導規范企業合法經營、預防糾正違法行為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個別地方的涉企執法引發爭議,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問題突出,危害不可小覷。違規執法、違法執法、粗暴逾越邊界,嚴重侵害企業家合法權益,影響民營企業發展信心。
為此,國務院辦公廳在今年初發布《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針對行政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突出問題,提出10條要求。隨即,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這一行動就是要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精準監督,動真碰硬,加大糾治力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人員依法履職,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聚焦糾治四類突出問題: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為;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該罰不罰、吃拿卡要、粗暴執法等違反執法規范要求的行為。這些問題涉及面廣、危害性大,企業反映最為強烈和集中。此次專項行動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就在于這些問題能否得到真正的糾治。
從剛剛發布的涉企行政執法八個典型案例看,各地在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強化個案監督、推動制度完善、深化數字賦能,大大提升了行政檢查的精準度和有效性,從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亂罰款”現象,切實為企業松綁減負,讓企業直觀感受到執法溫度與法治誠意。
但也必須看到,在某些地方、某些單位,對規范涉企執法、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意義仍然存在認識不足、行動偏差的問題。這些被公開的典型案例中,既有違反“嚴禁第三方實施行政檢查”的規定,侵犯經營者權益,損害行政執法公信力的問題,也有無執法資格人員違規獨立開展執法活動,違反行政執法行為合法性基本要求的問題;既有入企檢查頻次過高、人數過多,隨意檢查等行為嚴重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節奏,增加企業經營成本的問題,也有設定罰沒指標,背離行政執法初衷,嚴重影響行政執法的嚴肅性與權威性,損害政府公信力的問題。這些典型案例,均發現甚至發生于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之后。這一方面說明此次專項行動的必要性,也從一個側面凸顯出規范涉企執法的難度不容小覷。
隨著專項行動不斷深入,全國涉企行政檢查數量大幅下降,精準發現問題水平有效提升,為企業退還違法收費、依法變更或解除凍結賬戶,解決了一批企業關切的執法標準不一致、信用修復難等急難愁盼問題,動真碰硬整肅執法隊伍紀律作風,依法查處一批執法不作為案件,將一批不具備執法資格、嚴重違規人員清除出執法隊伍,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專項行動的成績有目共睹。然而,我們也要意識到,專項行動從個案整改上升為全域治理,系統破解涉企行政執法問題亂象還需要久久為功。唯有對涉企行政執法亂象露頭就打,并視情況進行重點督辦或者提級辦理,才能保持對問題查糾整改的監督力度;唯有不斷通過約談、通報、曝光等方式讓糾治不力的地方醒一醒神,才能推動專項行動走深走實;唯有適時對整治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研究完善常態化監督機制,才能確保整治涉企執法亂象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如此,方能讓全社會真切地感受到黨中央對切實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關心、對堅決糾治涉企執法突出問題的決心,為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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