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漏水、裂墻,大到物業公司員工出手傷人等事件,近年來物業服務逐漸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讓業主們苦不堪言又無可奈何。記者昨日獲悉,《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對物業和業主權利、責任都有明確規定,提請市民注意。
西安住宅物業實行三級管理
《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將管理體制轉變為市、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三級管理,增加了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一級管理,體現的是指導、監督,參與物業管理的活動,同時,強化了政府部門的法律責任,市民遇到糾紛可找街辦和鄉鎮政府反映投訴。
開發商物業不得代收大修基金
今后西安的消費者不用再擔心開發商挪用商品房大修基金了。條例明確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代收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大會成立前,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為管理;業主大會成立后,專項維修資金代管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在商業銀行開立的維修資金賬戶,并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
小區物業不得擅自占用綠地
針對部分小區存在擅自占用綠地,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規劃建設用途情況,新規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對違反規定的,根據實際情況對個人違規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單位違規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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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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