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新政實行5個多月來,房價不僅沒有大幅下跌,多個城市反而出現樓市回暖跡象。26日,國土部與住建部再出重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表示繼續抑制房價上漲、促進房價地價合理調整。通知明確,企業違約開發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閑置一年的,都將禁止競買資格。(9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
顯然,此次土地調控是樓市調控加碼的信號。的確,樓市調控需要加碼。禁止囤地開發商拿地資格,這是有關部門砍向高房價的又一“刀”,也是國家監管部門首次從“拿地資格”的角度來調控土地,以提高土地開發效率。此前,部分地方已經這么做了,比如說,今年初北京暫停了8家開發商在京拿地資格,福建規定囤地炒地開發商三年內禁止買地。顯然,這次兩部委通知,將“禁止囤地開發商拿地資格”推向了全國,值得肯定。
但這一“禁令”能否擊中囤地開發商?對此不宜太過樂觀,原因有五個方面:其一,“禁令”規定不詳。比如,究竟是禁止囤地開發商在一個地方拿地資格,還是禁止開發商在全國拿地資格?不見明確;再如,究竟是禁止囤地開發商多長時間內的拿地資格,新聞中不見規定。規定不詳,自然而然漏洞不少,這就等于給了囤地開發商鉆洞的機會。
其二,囤地開發商可以換個“馬甲”來拿地。例如,長春土地市場上2009年突然殺出了許多新買家,可是等到競拍時,人們才發現,那些舉牌的竟然都是熟悉的老面孔,所謂的新公司,不過是地產大鱷換了個“馬甲”而已。一家房企下面可以設立無數個“子公司”、“孫公司”,換個“馬甲”很容易。
其三,開發商可以“假開工”應對“拿地禁令”。由于現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項目動工標準,開發商為了避免拿地資格被禁止,完全可以做做樣子來應付相關規定,比如說,圍個擋、挖個坑、擺幾臺打樁機、工地有工人,就可以說已經動工了。這是內業公開的秘密。在某些工地,舉辦奠基儀式后就不再施工,說不清是不是閑置土地了。
其四,囤地開發商可把自身原因變成政府原因。根據兩部委通知,開發商因自身原因土地閑置一年的禁止競買資格,顯然,開發商把“皮球”踢給政府就可以躲過這一規定。例如,青島就有開發商故意制造“政府原因”,開發商在報批項目時有意寫錯一些關鍵數據,被政府部門退回修改,自然就成了“政府原因”。
其五,更為重要的是,指望地方監管部門禁止囤地開發商拿地資格比登天還難。在土地財政影響下,許多地方監管部門已經與開發商一個鼻孔出氣了,指望地方監管部門嚴格執法是不切實際的。
在我看來,“拿地禁令”不但要完善,更要在執行環節開動腦筋。有關部門還應該拿出更務實的治理手段。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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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位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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