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在校中小學生每學期進行兩次視力檢查,每學年進行一次常規健康體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體檢費用,納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不得向學生收取。
辦法規定,在校學生每學期進行兩次視力檢查,每學年進行一次常規健康體檢。各縣(市、區)對學生體檢結果進行分析后,定期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承擔中小學生體檢的衛生醫療機構要協助學校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做好體檢結果的反饋、統計匯總等工作,分別報當地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學生健康檔案建檔率應達100%。
省衛生廳和省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質量控制小組(以下簡稱“質控小組”),負責全省中小學生體檢質量監督與指導,定期對各市質控員進行統一培訓。
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體檢費用,納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不得向學生收取。各級各類學校必檢項目,城市小學、初中一年級新生每生每年15元(含結核菌素試驗5元),其他年級學生每生每年10元;農村(含縣鎮)小學、初中一年級新生每生每年13元(含結核菌素試驗5元),其他年級學生每生每年8元。寄宿制學生必要時增加檢查谷丙轉氨酶(4 元)、膽紅素(4 元)。高中階段學生健康體檢可參考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體檢項目、標準執行,體檢費在學生學費中支出。(劉海鵬 李維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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