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會客廳|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香港何以化身國際爭議“和事佬”?
中新網香港10月31日電 (記者 韓星童 溫孟馨 孫悅)10月20日,國際調解院在香港正式成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開業儀式并表示,香港將繼續發揮“一國兩制”下自身優勢,支持國際調解院和爭端解決事業發展。
法治一向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是香港其中一塊金漆招牌。香港法律制度健全,與國際高度接軌,是全球唯一實施中英雙語普通法制度的地方。隨著粵港澳大灣區融合、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等帶來新機遇,香港如何適時把握,強化國際法律樞紐及“調解之都”地位?又如何加強推廣法律服務支援內地企業“出海”需要?近日,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中國新聞網“港澳會客廳”專訪,就上述問題作深度解答,也分享他從大律師到律政司司長身份轉變背后的挑戰。
采訪實錄摘編如下:
中新網記者:國際調解院總部此前落戶香港,這幾個月的運作情況如何?律政司如何以此為平臺進一步推動調解文化及仲裁發展?
林定國:5月30日,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在香港舉行,至今已有37個國家簽署《關于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公約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
在國家支持下,香港特區政府將舊灣仔警署改建為國際調解院總部,改建工作已于6月完成,并在8月1日正式交付給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
國際調解涵蓋范圍很廣,國際調解院將來可能處理的是國家之間的糾紛,也可能是不同國家公民之間的糾紛,或國際商事糾紛。香港在國際訴訟和國際仲裁等方面,都累積了很多經驗,也擁有豐富的人才儲備,這是香港的強項。未來我們希望能更好發揮這方面優勢,為國家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中新網記者: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在國際調解院總部旁興建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它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律政司會如何發揮香港傳統法治優勢,進一步將其打造為國際法律樞紐?
林定國:我們(興建這座大樓)的目的是希望提升、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去年,律政司成立了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很受歡迎。但我們遇到一些客觀難題,比如培訓需要設備、需要開會的地方、需要講堂容納較多人參與活動。而仲裁、調解等法律服務對設備的要求也非常高。所以我們希望(大樓)有良好的客觀條件,為舉辦培訓、法律交流活動提供會議場所、設備等。
我也期待大樓吸引具有代表性的國際法律機構落戶,在此設立代表處或辦公室等。
我們希望(大樓功能)多元化,將法律服務所需的設施、客觀必須的條件,以及交流活動、培訓等集中到這里,發揮協同效應,讓這座大樓成為香港國際法律服務的地標。

中新網記者:過去幾年,您和團隊積極外訪,到訪法國、意大利等地,與國際組織代表會面;亦率團赴內地交流,推介香港法律服務,相關工作取得哪些成果?
林定國:我覺得(這些外訪工作)具有積極意義。今年7月,我到訪法國、意大利和荷蘭,跟當地政府官員、法律界及商界人士交流香港法治情況。我認為,這種直接的溝通非常關鍵。雖然我們常說香港是國際化城市,但也不能假設每個香港以外的人都對香港有充分理解。加之地緣政治等因素,有些人可能受到西方媒體不實報道的影響,對香港的認識不全面甚至(存在)誤解。因此,我們需要更多機會直接溝通、直接回應他們對香港最新情況的疑問,人家對香港安心、有信心,才會愿意跟我們合作。
就內地而言,國家持續推進改革開放,對涉外法律的需求很大。所以我積極前往內地不同地方,如(陜西)西安、新疆,每次都得到他們的熱情招待。他們非常希望香港分享處理涉外法律的經驗,加強跟他們的業務溝通。
我們通過這類訪問互相交朋友,也讓同行的法律界人士可以直接與當地建立恒常化平臺,為未來業務開展、培訓創造更好的條件。
中新網記者:您剛剛提到涉外法律,新一份施政報告也提到支援內地企業“出海”。未來律政司在向外推廣香港法律服務時,如何協同其他專業服務,如金融、會計等,支援內地企業“出海”需要?
林定國:根據我過去的外訪經驗,我認為這(即協同其他專業服務)是一種有效且受歡迎的模式。推廣法律服務涉及范圍很廣,比如無論是“走出去”還是“引進來”,融資都是關鍵一環,而融資不僅涉及法律問題,也與會計、金融、上市相關服務等有關。
在過去的外訪活動,包括內地行程中,除了法律界人士外,我也會邀請香港交易所負責上市的同事、香港特區政府投資推廣署的人員(一同參與)。我想向外界傳遞一個信息——香港能提供“一站式服務”,從商業合作模式的建構、到借助香港這一平臺融資、爭議解決,以及對合作成果的保障,全流程香港都能提供足夠的專業服務。
中新網記者: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深度融合發展,三地在法律領域的合作也取得顯著進展。您此前多次強調,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國際上沒有先例。如何用好這一優勢,在哪些領域進一步深化合作,又在哪些方面拓展新機遇?
林定國:“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確是粵港澳大灣區的特色,但這一特色也帶來一些挑戰——在差異存在的前提下,三個不同的法域如何配合?如何加強合作?
我想有兩個總的方向。第一,雖然我們之間存在差異,但可以就共同關心的事情訂立一套統一的規則。比如調解,我們積極推動三地調解的規則銜接,并推廣調解在大灣區內廣泛應用。過去幾年,《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和《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兩項標準相繼實施,也發布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確保大家在同一個規則下合作順利。
第二,增加選擇。今年2月國家出臺新政策,擴展“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兩項措施在內地的適用范圍。在深圳、珠海登記設立的港資企業可協議選擇香港法律為合同適用的法律,及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設立的港資企業,除可約定內地為仲裁地外,也可約定香港為仲裁地解決商事糾紛。這給企業提供多一個選項,滿足他們的需求。未來我們希望在配合國家法律體系的前提下,在大灣區內可讓更多人有機會使用香港普通法。
中新網記者:在大灣區法治建設過程中,香港扮演怎樣的角色?
林定國:香港是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與其他使用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不同的是,香港是中英雙語的普通法。我們國際化、高水平、信譽好的普通法服務,讓我們能有效發揮“內聯外通”的優勢,和(扮演好)作為“超級聯系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香港(可以)作為一個功能性平臺,將內地“走出去”“引進來”的需求,和對內地有興趣的外來投資者連接起來,為他們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中新網記者:今年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周年,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香港社會整體法治環境帶來了哪些影響?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律政司未來還有哪些工作要做?
林定國:我覺得影響是非常巨大的。我們說香港從“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為什么會有這個改變?就是因為有香港國安法等一系列國家安全法律,保障社會的安定、穩定。這也是促進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國際金融中心等發展的關鍵。
我觀察到,香港市民的國家安全觀念在加強,通過我們的宣傳、教育和實踐經驗,他們都充分理解在國家安全法律完善后,香港的發展確實比幾年前有了更充實、穩定的基礎。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這是持續的責任。我們會堅持法治原則,用法律的手段來防范、制止、懲治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隨著科技的發展、客觀環境的改變,我們也會不斷檢視、完善現有法律,確保它能夠應對未來可見的風險。
加強市民大眾對國家安全的重視程度,充分理解其重要性,也是律政司未來的工作重點之一。在推廣法治教育方面,我有幾個原則,首先要打破“法律是一個很難的事情”“學了也不懂”這些觀念,(讓大眾知道)法律跟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盡量用生活化的事例讓他們對法律有基本的概念。另外,我也希望增加互動環節,比如模擬法庭,讓公眾了解法律程序,增強他們的投入感,激發興趣。

中新網記者:您曾在接受采訪時說,其實兒時夢想很多,最后通過“排除法”選擇了法律,我們也想趁此機會跟您求證一下?
林定國:這個是事實。年輕人在成長過程中總會有很多想辦的事情,甚至有一些很夸張的(夢想)。但隨著年齡增長,對自己的能力有所評估,(明白)興趣所在、能力所在。我直到大學選專業時,才最終決定學法律,其它(專業)我感覺(自己似乎)沒有什么能力,也沒有什么興趣,剩下法律好像是唯一可以選擇的科目。
中新網記者:您做了30年的大律師,從大律師到律政司司長,身份轉變的背后有哪些挑戰,又有哪些心得體會?
林定國:挑戰很大,因為工作性質是不一樣的。我做了約30年大律師,香港大律師主要從事訴訟工作,我們屬于個體戶,是自雇人士,我大部分時間都是自己研究法律、處理案件,在法律范圍內為當事人的利益尋求最好的結果。
但律政司司長(的工作)不一樣,層次可以說是高很多。目前,律政司團隊有1000多人,我在一個很大的團隊工作。我需要跟其他政策局同事思考相關法律是否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很多時候處理的不是研究現有法律的應用,而是(考慮)現有法律究竟能否符合社會需求,還要考慮政治、社會、經濟的影響。我需要考慮的事情比以前多很多,所以挑戰是很大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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