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是“下蛋的母雞”么?
在市場面前,各級政府面對文化遺產保護問題時同樣需要作出選擇。但在不少專家學者看來,一些地方將遺產看成“會下蛋的母雞”,所用的方法并不可取。
有報道稱,近年來“重申報、輕保護”成為“非遺”保護工作的“怪現象”,一些地方政府熱衷于申報“非遺”,主要是希望靠政策給予資金扶持,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從旅游開發的角度考慮,希望借此提高本地的“知名度”。
“近些年的旅游資源開發過程中,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對文物古跡破壞很嚴重。”已是87歲高齡的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日前憂心忡忡地表示,現在有些古跡遺址強調旅游開發,忽略了對文物的保護。
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馮驥才認為,“文化遺產并非不能開發,有的開發是好的,也會給地方經濟帶來好處。但問題是文化遺產的開發跟地方官員的政績、開發商的利益結合在了一起,結果對文化遺產造成嚴重破壞。”
“以前過分注意經濟建設,文化遺產的損失巨大,現在遇到經濟危機,又把文化變成經濟的工具,繼續拿文化搭臺、經濟唱戲,可能又進入新的一輪怪圈,產生的危害可能要10年以后才能看到。”馮驥才說。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研究員、中國民族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何星亮亦表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要注重科學性,尤其要防止開發性破壞。
在何星亮看來,目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性破壞現象十分嚴重,表現在:一是某些古老的村落被確定為保護區之后,便進行過度的旅游開發,修建許多與村落不協調的旅游服務設施,嚴重影響古村落景觀;二是某遺產被評定為國家或省級名錄后,便片面地去開發它的經濟價值,按照某些膚淺時尚的審美趣味加以改造,傳統的民間手工藝制作大量機械復制;三是為了追求經濟效益而刻意營造一些與當地民俗差異很大的“偽民俗”;四是錯誤地認為越原始、越落后、越怪僻就越能吸引人,把歷史上某一時段的民俗或部分地區的民俗作為當代全民族的習俗;五是“西化”現象嚴重,模仿西式風格和模式進行裝飾,半土半洋。
那么,如何權衡文化遺產帶來的經濟、社會和其它方面的效益?北京大學世界遺產研究中心主任闕維民認為,文化遺產的利用價值是多方面的,有科學研究的、愛國主義教育的、藝術鑒賞的等等,旅游開發只是遺產利用價值的一個方面,而不是惟一方面。文化遺產的遺產價值可以產生經濟效益,但不應是原始的經濟效益。文化遺產地有“保護區”、“緩沖區”,有的遺產地還外加“風貌保護區”。而文化遺產旅游的經濟效益應該在“緩沖區”與“保護區”之外產生。
誠如斯言,商業價值只不過是文化遺產的一小部分價值,過度地在保護中開發其商業價值,可能會因為商業固有的短視和逐利而對優秀的文化遺產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壞。
如何在保護文化遺產的過程中,避免使其遭到挖掘式開發的破壞,真正延續祖先傳下來的文脈,將是相關各方在今后始終需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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