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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之死
一個普通女生之死,何以“小題大做”,進而演變成學界的公共事件?
本刊記者/李楊 ☆傅藝明
1919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1點,胡適終于開始動筆寫作《李超傳》。
李超是北京女子高等師范學校的學生,3個月前病逝于法國醫院。
女學生體弱死于肺病,不是什么罕見的事情。稀罕的是,這樁普通的死亡事件竟然演變成了公共事件,全國知曉。
李超其人
女生死后不久,胡適收到一包李超生前的書信,是朋友為她清理遺物時發現的。這些信稿已被李超的朋友分類編輯過,他們希望北大教授胡適對這位女學生的不幸辭世寫點什么,以便在追悼會上宣讀分發。
讀了李超的書信,胡適產生了為這個女子作傳的想法。從11月12日起,他幾次三番將“作《李超傳》”的計劃寫在自己的日程表上,但動筆卻一拖再拖,直到追悼會前5天,終于一氣呵成。
李超是廣西梧州金紫莊人,父母雙亡,姊妹3個。父有一妾,李超是跟隨她長大的。李家是一個大家,家產不菲,但女兒均無繼承權,所以過繼了一個侄兒,繼承香火。
李超到20歲時,在家中的處境開始艱難起來。因為過繼的嗣兄才是家產的真正繼承人,才有權支配家產。李超的兩個姐姐都已出嫁,嗣兄也已結婚,為了早日盡享家產,嗣兄最怕李超讀書不嫁,還要靠家產生活。
也正應了他們的擔心,這個倔強的妹子偏不肯早早出嫁,要用家中銀錢供自己讀書求學。于是,李超成了哥嫂的眼中釘。
其時,李超的教育程度已不算低。她幼年隨做官的胞叔識字,10歲后接受家塾教育,學習經史,民國初年就讀于梧州女子師范,畢業后于1915年和同伴組織了一個女子國文專修館,1年后解散。
家庭生活的煩悶,使李超產生了去外地求學的想法。1918年6月,李超只身來到北京,9月入女高師旁聽,后改為正科生,第二年冬天被校醫院確診為肺病,先入首善醫院調養,瀕危時轉入法國醫院,于1919年8月16日下午病逝。
胡適為可憐女子作傳
李超死時二十三四歲。據李超同鄉的記述,在北京的短短一年間,特別是從生病到去世期間,李超“時露抑郁”,同學同鄉都“莫知其故”。胡適認為,李超病由心生,“她本來體質不強,又事事不能如她的心愿,故容易致病”。至于“抑郁”的原因,胡適給出的解釋是:學費。
胡適認為,“舊家庭的黑暗,歷歷都可想見”,李超外出求學的重要動機,是避免高壓的婚姻。但在胡適看來,李超的問題,首先是家庭財產繼承制度導致的經濟問題,家中有錢卻無法支配,使她一直在殫精竭慮地四處借款。所以胡適說,李超的根本問題,就是女子不能算為后嗣的大問題。
《李超傳》主要是圍繞李超家庭成員之間的經濟利益組織材料。嗣兄百般阻撓李超離家,在信中以鄉間慣例、鄉黨非議等理由威嚇,被胡適稱為“高壓的家族制度之一篇絕妙口供”,背后的用心卻是財產的考慮。李超病死后,喪事由同鄉料理,棺材一直停在北京一座破廟里不知如何處置,而其兄來信卻說她“至死不悔,死有余辜”,更加揭示了經濟利益視野下家庭成員的殘忍面目。
胡適替這個“可憐女子作傳,竟做了六七千字,要算中國傳記里一篇長傳”。胡適為什么要下這么大工夫,為這個素不相識的女子作傳呢?胡適自己的解釋是,“因為她的一生遭遇可以用做無量數中國女子的寫照,可以用做中國家庭制度的研究資料,可以用做研究中國女子問題的起點,可以算做中國女權史上的一個重要犧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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