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對導購員的剝削越來越嚴重,”昨日,一位供貨商代表抱怨。促銷員也通稱為導購員,在零售商與供貨商之間,除了一直未能解決的結款和入場費難題,促銷員在超市內的境遇也引起了業內的重視。在昨天召開的北京供貨商聯盟碰頭會上,代表們紛紛對此聲討。
促銷員被超時用工普遍
“半夜一兩點鐘下班,路上被劫的事兒我們都遭遇過,”昨日,在多家超市做過促銷員的小黃(化名)表示,促銷員在超市內工作通常都是超過8小時正常工作時間,每日工作十二三個小時很正常,多則要工作16個小時。而另一位促銷員也向記者表示,通常廠家承諾的周末雙休日,超市只允許他們休息一天。而超過正常時間的工作,超市也不支付加班費。
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目前超市內的促銷員都是供貨廠商為了提高銷售業績自己雇傭并派駐進超市的。供貨商承諾在正常的工作時間范圍內,每月向超市支付每位促銷員的工資約為700-800元,加上銷售提成,促銷員拿到的月薪基本維持在1000元左右。然而超市在不支付任何成本的情況下,隨意延長促銷員的工作時間,如果促銷員提出異議,便以“走人”相要挾。
據北京商業聯合會一位理事介紹,目前這樣的問題普遍存在。供貨商專業委員會約有171家企業,每家企業約有300-400名促銷員。而由于超市的非規范管理,促銷員行業的流動性非常大。每家企業僅有1/4可以固定下來。
超市“免責”卻收高額費用
“超市是沒有權利這樣使用促銷員的,”昨日,一位供貨商表示,促銷員實際上是供貨商的員工。
一位乳品供貨商介紹,為了獲得超市批準,供貨商派駐促銷員前,都要與超市簽訂一紙不平等的“超市免責協議”。內容將列明:派駐促銷員要服從超市管理,出現商品丟失、促銷員工傷等問題,責任一律由供貨商承擔。
記者還了解到另一種怪現象,雖然超市對促銷員不負任何責任,但是卻收取高額的費用。
一位供貨商透露,雖然去年11月份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零供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不允許亂收入場費用,但是超市還是巧立了一項“促銷管理員費”。各家門店的收費標準不同,如家樂福是被供貨商們認為“銷量比較有保障”的賣場,每位促銷員每月的管理費用約為2000元,而物美等超市的管理費約為300-500元。
攤派罰款再揭零供瘡疤
雖然比起不按時結款、高額返點等問題,促銷員的遭遇看似不是很大的矛盾,但是這背后依舊隱藏著實質相同的零供沖突。
“在賣場工作時丟失的商品都要由促銷員負責彌補,分攤罰款,而由于供貨商是促銷員的雇傭方,一部分費用都是我們來承擔。”昨日,一位供貨商將促銷員在賣場的遭遇也歸咎為零售企業盤剝供貨商的一種行為。
據供貨商代表介紹,在賣場內,供貨商派駐的促銷員都有自己的責任區,在區域內丟失的商品,責任要由促銷員自負。“由于我們是比較大的供貨商,出現這種情況會主動跟超市協商,但這方面的損失每年也在萬元左右。”
而另一供貨商卻氣憤地說,賣場曾因丟失一種商品,通過促銷員向他索賠2000元。每年因丟失商品和罰款要交給超市的費用可以達到10萬元。
“這是一種變相的亂收費行為,但面對供貨商的霸主地位我們無能為力。”昨日,北京供貨商專業委員會的一位理事感慨道。(張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