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楊哲儒) 十三日,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正式對外發布使用,這是中國內地第一個關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標準。
據介紹,《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的制訂不僅參考了香港和臺灣的做法,同時也借鑒了英、美、加拿大等國外的相關產業分類標準,并注意與國內外標準的有效銜接,具有較強的可比性。
該標準的范圍涵蓋了設計研究、生產制造和傳播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相關產業,跨越了二、三產業的傳統分類,共建立了九個大類、二十七個中類、八十八個小類三個層次組成的分類體系。
根據文化創意活動的特點,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分為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和設計服務,廣告會展,藝術品交易,設計服務和其他輔助服務等九個大類。
據悉,文化藝術和旅游、休閑是發展最快的兩大行業,二00五年增速均在百份之四十以上,其中北京市藝術團體、演出經濟機構總量均居全國之首。
數據顯示,二00五年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增加值約七百億元,占北京市生產總值的百分之十點二,按現價計算,比上年增長百分之十四點一,總收入兩千七百九十三點六億元,資產總額達五千一百四十點三億元。
另據北京市文化局文化產業處處長郭玉河透露,北京將推出十個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北京市政府也將每年安排五億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設立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