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公布07年應予淘汰的落后水泥產能企業名單
2008年01月07日 16: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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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7日電 為完成《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提出的“十一五”時期淘汰落后水泥產能2.5億噸目標,根據各地上報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總量指標和企業(生產線)名單的材料,發改委今日在其網站公布了2007年應予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企業名單。
發改委在公告中表示,凡公告中涉及到的水泥生產企業,應自覺按期淘汰所屬落后生產線。對無證生產的水泥企業,工商、質檢部門要堅決予以查處和取締,電力部門一律停止供電。有生產許可證但未完成淘汰任務的不得換發生產許可證。各地要對本地區有關企業的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請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編輯:席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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