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國家工信部網站今日消息,工信部發布通知指出,要采取綜合措施確保完成2009年淘汰落后產能任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09]48號)精神和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進一步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2009年11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分解落實2009年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通知。
通知指出,落后產能環境污染重、資(能)源消耗高、安全保障弱,是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的重要原因,嚴重制約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落后產能不盡快退出市場,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問題就不能有效解決,節能減排和產業調整振興目標就難以完成,經濟發展方式也難以轉變。淘汰落后產能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選擇,是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重要途徑,也是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上,進一步增強淘汰落后產能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通知稱,各地工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發改、財政、社會保障、工商、環保、國土、質檢、電力等部門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綜合措施,堅持淘汰落后產能與促進產業升級相結合,堅持增量發展和存量調整相結合,統籌考慮淘汰落后、產業升級、經濟發展和職工就業等問題,確保2009年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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