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二日電 (記者 應妮 孫宇挺)中國第一部關于安全生產領域政紀處分的部門規章《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以下建成《暫行規定》)今日在此間公布實施,而“黨紀處分規定”目前正在按程序進行報批。
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李毅中表示,該《暫行規定》體現了預防為主,是從源頭上強化政府安全監管主體、企業安全責任主體應負責任的重要措施。
他介紹,這部規章對安全生產領域各類違法違紀行為及其處分量級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暫行規定》一共二十一條,針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七類二十五種表現,依據情節,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類處分。
對國有企業及其工作人員的五類十八種表現,依據情節,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查看、開除七類處分。
對事業單位及中介組織出具虛假報告等與事實不符的文件、材料造成安全生產隱患的行為,依據情節,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查看、開除八類處分。
中國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透露,《暫行規定》發布實施后,監察部將與國家安監總局及有關部門聯合查處一批安全生產領域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嚴肅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責任,并通過新聞媒體在全社會曝光。(完)